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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宗实录选辑一
清宣宗实录选辑二
清宣宗实录选辑三

清宣宗实录选辑一

  嘉庆二十五年(七月以后)

  道光元年

  道光二年

  道光三年

  道光四年

  道光五年

  道光六年

  道光七年

  道光八年

  道光九年

  道光十年

  道光十一年

  道光十二年

  道光十三年

  道光十四年

  嘉庆二十五年(一八二○、庚辰)秋七月二十五日(己卯),仁宗睿皇帝宾天。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

  八月二十七日(庚戌),上即皇帝位于太和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

  冬十月二十五日(戊申),修福建泉州厂战船;从巡抚韩克均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七。

  十一月初九日(壬戌),谕〔内阁〕:『王得禄奏「台湾陆路免死伙盗请从严办理」一折,本年台湾嘉义县属所获盗案人数众多,现经该镇、道分别审办;除法所难宥者仍照定例办理外,其情有可原者虽事犯在恩赦以前,不得援照旧例杖责释放,着于定案后分解各原籍州、县永远监禁』。

  谕军机大臣等:『「王得禄奏巡查台湾并督缉盗匪情形」一折,台湾嘉义县地方,盗伙多人,连劫店铺,为害居民,先经该镇、道查拏;王得禄渡台后,督饬将弁、晓谕绅耆,将逸盗拏获八十余名,所办尚好。其未获各盗犯,仍应饬令镇、道勒限严缉,以净根株。至所称淡水之沪尾、鸡笼及噶玛兰一带洋面又有匪船游奕等语,从前洋面大帮贼船往来肆劫,剿捕多年,始行净尽;比年洋面肃清,何以忽有匪船游奕?王得禄系水师提督,洋面皆伊所辖,责无旁贷。此等匪船若不及早扑灭,听其勾结、又成大帮,必致滋蔓难图。着该提督即分饬舟师出洋擒捕,查明游奕盗船共有几只?责令悉数扫除。倘迁延不办,再令扰及内洋,该提督不能辞其咎也。将此谕令知之』。

  十三日(丙寅),赏前任福建台湾镇总兵官武隆阿副都统衔,为喀什噶尔参赞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