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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论
  净意菩萨造  后魏 菩提流支译




  十二因缘论一卷

    净意菩萨造
    后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译
  归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缘论  为义显现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烦恼初八九  业二及以十
  余七说为苦  三摄十二法
  从三故生二  从二故生七
  从七复生三  是故如轮转
  一切世间法  唯因果无人
  但从诸空法  唯生于空法
  诵灯印镜响  日珠种子水
  诸阴转不转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随所闻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于如来法。谓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义中心怀疑惑。为得知故问言。尊者。
  牟尼所演说  十二胜上分
  因缘所生法  彼为三所摄
  如是等诸事  今为知请问
  愿为我解释  除断我疑网
  师见弟子意  于法生渴仰
  恭敬请示故  即答言汝听
  十二胜上分  彼为三所摄
  烦恼业及苦  次说应当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为十二
  以彼不异分  故名为胜分
  如车舆分故  说胜分应知

  言牟尼者。名为寂灭。亦名无分别。亦名为定。亦名无言说。彼牟尼所演。宣畅辩说。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时。性相所生。但唯因缘所生成故。彼十二分。于烦恼业及以苦处。三法迭互共作因缘。如拒瓶案。如是三处所摄应知。
  问曰。何者为烦恼。何者为业。何者为苦。而得有此诸因缘法胜分摄成。
  答曰。于此十二胜上分中。初为无明。第八为爱。第九为取。此三胜分是烦恼所摄。第二为行。第十为有。此二胜分是业所摄。余七胜分是苦所摄。此是烦恼业苦等三。摄十二分应知。言余七者。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生老死。恩爱别离。怨憎合会。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诸分。于向所说。烦恼业苦。以为根本。应知。摄十二分。唯有三事。更无余法。一切经中但有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