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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沙塞羯磨本 唐 爱同录 弥沙塞羯磨本 大开业寺沙门爱同录五分羯磨 夫羯磨众轨溥应圣凡秉告详唱称为办事。事既尘沙法宁限局。规猷浩博岂可胜言。且开十法以总诸务。各依其位具列轨仪。 第一作法缘起 第二诸界结解 第三诸戒受舍 第四衣药受净 第五布萨仪轨 第六安居法则 第七自恣清净 第八受施分衣 第九忏悔诸犯 第十住持杂法 第一作法缘起(要具七缘。方成羯磨。有不具者。开制故然)。 一量事如非(羯磨既称办事。所办必须如法。违教亏戒圣所未听。事类虽多大分三种。一情如受戒。第二非情如结界。第三二合如示处等。或言三者谓人法事也。人即受戒等。法谓自恣等。事谓结净等。此二三种称事。并如或具或单离合无准。必须约教。不违于戒无犯。如亏此限。法定不成。法等落非。亦准于此)。 二法起假处(僧祇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于僧事。四分律云。若作羯磨必先结界。然界有二种。若自然界。唯秉结界羯磨一法。自余僧法并作法界中。若对首心念二法。则通二界)。 三集僧分限(法起托处。依界集僧。界有二种。自然作法。二别谓大界戒场。据四分中有三小界。此律辩界或有或无。小界一种无外可集。大界戒场尽限集之。若自然界。则四分聚落兰若道行水界。聚落有二种。可分不可分。若不可分别。僧祇七树之量。计有六十三步。可分别者。十诵尽界集之。兰若亦二。有难无难。若无难者。此律云。练若比丘不知己界齐几许。佛言。自然界面去身二拘卢舍。诸部多云。一拘卢舍者。大小不定。且依杂宝藏经云。五里为准。若有难者如善见论。七盘陀罗。盘陀罗者。二十八肘。通计而论。五十八步四尺八寸。道行界者。十诵律纵广有六百步。言水界者。此律所明船上作法。以有力人若水若沙掷所及处。此之六种并是自然。皆取身面所向方隅。分限之内僧须尽集。集僧方轨诸教共明。此律集僧自分四别。一三唱。时至应使沙弥守园人于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