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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解
  唐 窥基注解.明 普泰增修




  大乘百法明门论解卷上(本地分中略录名数)

    天亲菩萨造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唐慈恩法师窥基注解
    明鲁庵法师普泰增修
  大者拣小为义,乘者运载得名,(名义互言)百数也,法谓世出世之法,故心法八、心所五十有一、色乃十一、不相应二十有四、无为法六,故为大乘百法也。明乃菩萨无漏之慧,以能破暗故。门以开通无壅滞为言,论乃拣择性相,教诫学徒之称。
  〈本地分〉中者,乃《瑜伽论》五分之一。略录名数者,于六百六十法中,提纲挈领,取此百法名件数目。此论主急于为人,而欲学者知要也。
  又会六释云:大乘者,是能诠教,唯声、名、句、文四法故劣;百法乃所诠事,理通一百法故胜。将胜就劣,以劣显胜,云大乘之百法,依士释也。
  又百法是所缘,乃举全数故胜,明是能缘之慧,即别境五中之一,法尔故劣。将劣就胜,以胜显劣,云百法之明,依主释也。
  又明是能缘,即别境中慧故劣;门是所缘,通举百法故胜。将胜就劣,以劣显胜,云明之门,依士释也。
  又门是所诠事理,乃通指百法故胜;论是能诠教,唯声、名、句、文故劣。将劣就胜,以胜显劣,云门之论,依主释也。
  又论为体,乃声、名、句、文;门为用,于论上有不壅滞之功能。以体就用,摄用归体,云门即论,持业释也。
  又论乃体,则取声、名、句、文四法;大乘为用,此论体上有拣小运载二义,故云大乘。以体就用,摄用归体,云大乘即论,持业释也。
  又大乘通教理行果,是所诠故胜;论是能诠,唯教故劣。将劣就胜,以胜显劣,云大乘之论,依主释也。
  又大等六字,是所诠故胜;论是能诠,唯教故劣。将劣就胜,以胜显劣,云大乘百法明门之论,依主释也(亦可谓带数依主)。
  又大乘等五字,通一百法,属所诠故胜;门论二字乃能诠故劣。将劣就胜,以胜显劣,云大乘百法明之门论,依主释也(亦带数依主释…